一、《清丰年鉴》(以下简称《年鉴》)是地方综合性年度资料性文献,是记载清丰县发展进程的编年史。于2006年开始出版,每年出版1卷,2024卷为第18卷。
二、《年鉴》由中共清丰县委、清丰县人民政府主办,中共清丰县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主编。其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按照国务院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和《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》要求,全面、客观、准确地记载2023年全县自然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生态等方面基本情况和发展成就。它以丰富的内容、翔实的资料,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,为社会各行业的发展提供借鉴,为各界人士了解、研究清丰提供参考,为续修《清丰县志》积累资料。
三、本卷设特载、专记、大事记、县情概览、人物、清丰县委员会、立法监督、政务、政治协商、纪检监察、社会团体、军事、法治、城建·环保、交通·通信、农业、工业、商业贸易、先进制造业、财税·金融、经济管理、教育·科技、文化·旅游·体育、卫生健康、社会民生、乡镇办概况、统计资料、文件选录和索引共29个类目。
四、本卷采用分类编辑法,主体内容一般设类目、分目、条目三个层次。类目、分目、标题使用不同字号,类目标明于页眉。条目为主要信息载体和基本撰稿形式,其标题统一用黑体。特载、统计资料、文件选编等类目尊重原文。
五、“人物”类目中,“县级领导人物”介绍限于清丰县委、县人大、县政府、县政协和其他副县(团)级以上在职人物。各单位主要领导收录当年的情况,名单单列设置,领导姓名、职务、排序以相关单位提供的名单为准,凡年内调动的领导干部,均注明离任时间(特殊情况除外)。
六、本卷所用统计数据,均经各供稿单位审核。因统计口径、计算方法不同等原因,个别数据可能在不同数目中不尽一致,使用时须注意出处。计量单位采用现行的国家公制标准。县情概览类目历史部分的计量单位采用现行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