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《南宁年鉴》是南宁市人民政府组织的地方综合年鉴,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、观点和方法,系统地记述南宁市自然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。
二、《南宁年鉴》1996 年出版首卷,每年出版一卷。本年鉴着重记载 2019 年南宁市的基本情况。南宁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持编纂,编辑部(设在南宁市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办公室)负责编纂。载录内容主要由南宁市相关部门、区县、开发区及驻市有关单位供稿并审核。
三、本年鉴内容分综合情况、动态信息、辅助资料三大部分。综合情况设专记、特载、大事记、南宁概貌 4 个专栏。动态信息设中国 - 东盟博览会·商务与投资峰会在南宁举办、南宁与东盟、脱贫攻坚、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、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、南宁市人民政府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宁市委员会、中国共产党南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宁市监察委员会、民主党派工商联、群众团体、地方立法与司法、军事国防建设事业、投资促进与经济协作、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、农业水利、工业、建筑业房地产业、商贸服务业、交通运输邮政、会展业、旅游业、信息化、金融业、综合经济管理与监督、新区开发区、城市建设与管理、教育、科学、文化、体育、卫生健康、社会生活、生态建设、区县概貌、人物 35 个类目。辅助资料设图片专辑、附录 2 个类目。类目中穿插图表、彩色照片等;图片专辑以彩色照片集中反映全市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、精神文明、社会文明、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成就。内容层次设置,利于读者分类系统阅读和检索,并表示类目与条目之间的层次关系,不反映严格的科学分类体系,机构、企事业单位等排序和层次一般不表示地位和规模。
四、本年鉴收录本年度获省部级及以上单位,中共南宁市委、市政府表彰的模范(先进)人物;影响较大的新闻人物;市级组织机构负责人;百岁以上老人;副厅级、享受副厅以上待遇逝世人物资料。
五、本年鉴采用分类编辑法,按类目、分目、条目 3 个层次的体例编辑,部分分目下设次分目。以不同字体、字号及版式设计区分不同层次,条目标题均加【】表示。
六、本年鉴所记述的自治区、市两级行政区划名及机构名前冠以的行政区划名,凡未有行政区划专名、只有行政区划通名的“自治区”“市”,分别指代“广西壮族自治区”“南宁市”,如“自治区党委”指“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”,“自治区政府”指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”,“市委”指“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”,“市政府”指“南宁市人民政府”,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”指“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”;其他各级行政区划名称通名前一律冠以行政区划专名,如“广东省”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”“桂林市”“凌云县”“西安市妇女联合会”等。“邕”指南宁市;“七城区五县”指南宁市辖兴宁、江南、青秀、西乡塘、邕宁、良庆、武鸣 7 个城区和横县、宾阳、上林、马山、隆安 5 个县;相关单位名称在主要类目首次出现时用全称,以后均用简称。
七、本年鉴涉及历史纪年,清及清以前使用帝王年号纪年,括注公元纪年;民国纪年使用阿拉伯数字,括注公元纪年。数字、计量用法按国家法定规定书写。
八、本年鉴主要数据以市统计局编印的《南宁统计年鉴》《南宁市情统计手册》所公布的数据为准;其他数据以供稿部门提供的为准;少数数据由于部门之间统计口径不尽一致,数值也不尽相同。
九、本年鉴图片专辑、特载、附录所记述的内容不受年度限制;为保持年鉴内容的连贯性、完整性,个别条目记述时间适当上溯或下延。
十、本年鉴配备双重检索系统:书前刊有中英文目录,书后备有索引。索引采用内容分析法,款目按汉语拼音字母顺序(同音字按声调)排列,索引范围详及条目、文献、图片、表格等。使用方法详见索引说明。